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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体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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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体是如何的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当按照哪些标准判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当结合具体案情按照以下标准判刑:

1.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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