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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行政处罚的时效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34 次  来源:网络

一、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行政处罚的时效有哪些

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行政处罚的时效为三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侵权复制品仍在发行的,视为违法行为仍在继续。三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都有什么

侵犯著作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但是根据最新规定,只有下列侵权行为可以构成本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5、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行政处罚的时效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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