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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著作权初审通过还有复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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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版权著作权初审通过还有复审吗?

1、版权著作权初审通过还有复审

无论是各省著作权登记还是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都差不多,都需要初审和复审,初审是确定该著作确实归文件作者所有,证据确凿,文件齐全,复审是详细查看各项文件是否合格,缴费是否齐全,之前的程序都没有问题后才会下发证书。著作权登记一般需要1个月,也就是三十个工作日。

2、版权登记的流程:

(1)提交作品。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版权委托书。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证件提交;

(4)缴费;

(5)受理;

(6)审查。国家版权局普通程序一般需要4-6个月左右的时间;

(7)证书。

以上流程全部通过后,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

二、著作权有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1、著作权可能有使用年限的限制、也可能没有。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其他著作权的权利,有使用期限。

2、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

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著作权保护期是著作权制度的重要内容。著作权法律制度一方面要保护著作权人尤其是作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鼓励作品的创作;另一方面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需求。

三、著作权权利用尽后权利人的排他权也因此用尽了吗?

1、著作权权利用尽后权利人的排他权也因此全部、或者部分用尽了。

权利穷竭原则又称权利耗尽、权利用尽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上一个特有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知识产品合法置于流通以后,原知识产权权利人所有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权因此而用尽。

2、权利穷竭原则只适用于知识产权,并因适用对象的不同而各有差异。

并且它只适用于排他性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而不适用于同为知识产权范畴的反不正当竞争。

3、权利穷竭原则目的

是使知识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以后,作为产品的物权所有人,有权再使用、销售该物品,从而达到“物尽其用”的目的。一旦适用了权利穷竭原则,知识产权所有人的独占性排他权就会受到限制,而作为规范客观行为准则的反不正当竞争,则不存在限制排他权的问题,自无适用权利穷竭的必要。

4、知识产权穷竭原则

主要是积极利用权的穷竭。权利人从事了相关的利用行为以后,那么作为知识产品的所有人,有权对物品加以再利用,在此范围内,知识产权权利人(包括真正的权利人、被授权人、继承人等)放弃该标的物,并进而放弃在该标的物上的某些消极禁止权的行使。

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到著作权的申请之后,需要审核判断提交的材料是否充足,对于材料充足的情形,通常会受理登记申请。如果对版权著作权初审通过是否还有复审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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