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知识 • 正文

不能授予专利权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22 次  来源:网络

一、不能授予专利权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有: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

(3)科学发现。

属于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事物,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5)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6)动植物新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

(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二、哪些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专利申请有:

1.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动植物品种;

4.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5.科学发现。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三、专利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专利权人包括以下权利:

1、禁止权,即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制造、使用、销售的权利;

2、许可权,即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3、转让权,即专利权人有权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法进行转让的权利;

4、其他权利。

《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不能授予专利权有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