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的情形包括什么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的情形包括: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二、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的情形是哪些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的情形:
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3.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有何区别是什么
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有下列区别:
一、含义不同
专利权指的是申请的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授权的条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对某一技术的专有独占权,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可以被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同时还拥有禁止他人实施、对侵权者发起诉讼提请赔偿的权利。
专利申请权指的是发明创造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之后,该发明创造的申请人(这里的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享有的是否继续进行专利申请程序、是否转让专利申请的权利。
二、过程不同
专利权是在最终授权后获得,专利申请权是在提出专利申请到专利被授权或驳回之前的权利。
《专利法》第十四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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