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行为算是专利侵权
根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可分为:
(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三)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二、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2.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4.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三、专利权是不是著作权
专利权不同于著作权。
首先,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法》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
其次,两者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要求是独创的,不要求是首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
再次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大多自动产生,专利权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
《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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