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注册人的义务有什么
商标注册人有下列义务:
一、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如果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要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二、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这个改变包括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
2、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不得擅自转让商标。
4、不得超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否则是违法的。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注册商标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商标转让的流程是:
1、转让需当事人基于友好协商,订立书面转让协议;
2、转让当事人共同前往商标局申请备案登记;
3、商标局审查申请材料;
4、符合条件的,商标局核准转让,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商标注册的条件都有哪些
商标注册的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必须是自然人或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二、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显著特征就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或者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
3.不得存在下列禁止情况:
(1)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2)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
三、申请注册商标的程序符合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申请的程序条件。
《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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