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装专利侵权怎样处罚,法律依据是什么
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多数会被判定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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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有何区别是什么
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有下列区别:
一、含义不同
专利权指的是申请的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授权的条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对某一技术的专有独占权,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可以被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同时还拥有禁止他人实施、对侵权者发起诉讼提请赔偿的权利。
专利申请权指的是发明创造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之后,该发明创造的申请人(这里的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享有的是否继续进行专利申请程序、是否转让专利申请的权利。
二、过程不同
专利权是在最终授权后获得,专利申请权是在提出专利申请到专利被授权或驳回之前的权利。
《专利法》第十四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三、冒充专利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冒充专利的处罚依据是:
第一,《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冒充他人专利属于专利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也会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了冒充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会构成假冒专利罪,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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