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是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如下:
一、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届满但商标权人没有申请续展。
二、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商标。
三、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四、商标注册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死亡或者终止了。
五、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
六、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被撤销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商标侵权的形态有哪些
商标侵权主要有下列形态: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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