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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实行著作权保护时

发布时间:  浏览: 109 次  来源:网络

一、什么时候实行著作权保护时

著作完成之日起,按法律规定,著作权是作品完成之日开始享有的,而不是作品发表之日。

也就是说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二、著作权保护期限什么不受时间限制

著作权的保护期中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时间限制。

(1)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2)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3)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三、什么时候著作权归国家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如果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时候,著作权则由国家享有。公民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死亡后,其著作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法律的规定转移。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法律规定的权利在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在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时候,由国家享有。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对于什么时候实行著作权保护时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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