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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没有民事责任

发布时间:  浏览: 122 次  来源:网络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没有民事责任

可以流转给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但要符后两个条件:

1、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2、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有没有什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没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没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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