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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是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37 次  来源:网络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是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有以下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三、未经发表的作品是不是有著作权的

未发表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完成创作后,即取得著作权,并且能够对抗第三人的侵权活动。

但是如何确认作品已创作完成有时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作品创作完成,就是指作者将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和观点表达出来,为人们所知,并且构成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这种已经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作者预定创作计划的全部,也可是一部分。只要作者的某一构思已经以某种形式完整地表达出来,即使是他全部构思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应视为作品在一定阶段的创作完成,自动取得创作权。

《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对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是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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