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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64 次  来源:网络

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二、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性条件是怎样的

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具有新颖性。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前所未有的。

(2)

应具有独创性。独创性主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或者说“不相近似”。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近似,应比较使用外观设计的同类的两个产品,看他们从整体上是否相似,对于近似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

(3)应富有美感。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

(4)

应适于工业应用。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流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所及的范围。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申请外观设计不要求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图片或照片。

三、专利保护的期限: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是10年。

专利保护期限届满、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专利权不再受到保护。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与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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