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抢注商标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若遇被他人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温和且有效的解决策略。
首先,在发现商标初审公告后,您可立即向商标局递交异议书,以此表明对该商标的反对态度并争取将其撤销。
此外,即使您在公示期间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也不必过于担忧。
在对方成功取得商标注册证之后,您仍然有机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更为重要的是,若最终仍未得到理想的处理结果,您还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在此过程中,异议部分主要是针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相应决定。《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二、恶意抢注商标算是违法吗
律师解答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是违法行为。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商标异议,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如果权利人错过了商标公告期,未提出异议的,可以在商标核准注册之后五年内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商标主管机关查证属实,宣告该商标无效。《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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