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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费减的条件

发布时间:  浏览: 83 次  来源:网络

一、发明专利费减的条件

您是否了解《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所提供的重要福利呢?该法典明确规定了,专利申请人均有资格向相关部门提出请求,从而为以下费用进行减免:

首先是申请费用(但不包括公布印刷费以及申请附加费)、其次是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核费用、第三是自被授予专利权力之后的头十年内所需支付的年费、最后则是复审费用。

然而,想要享受到这些优惠并不容易,需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够实现。

首先,您需要满足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这一身份,并且在上一年度月平均总收入低于3500元(即每年4.2万元)的个人,或是规模较小的企业(上一年度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万元),抑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等组织类型。

在此基础之上,若您与他人共同作为专利的申请人和共有人,那么接下来的要求就更加严格:

每个人或每个单位都必须满足单独的减征条件。

对于单一申请人或权利人而言,前述的各项收费在实行减征之前的85%将得到惠顾;

对于联合申请人和共有人来说,他们可以享受减征此前收费的70%的待遇。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怎么进行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进行的方式: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或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决定,对其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内容予以核实。若符合法定审查标准的,应当予以授权,并发给专利证书。《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发明专利费减的条件”,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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