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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以登记为准么

发布时间:  浏览: 67 次  来源:网络

一、著作权以登记为准么

首先我们需明确的是,并非所有著作权均须经过登记方能产生效力,其主要分别在于:

强制性的著作权必须进行登记;

而自愿登记则无需登记即可生效。

尽管如此,著作权登记显然有助于维护著作权人和使用者之间的权益。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在著作权人未进行登记之前,擅自使用其作品的行为同样有可能被追责侵犯了著作权。

所以说,积极开展著作权登记工作实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

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二、著作权如何继承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

但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著作权以登记为准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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