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用新型专利多久交一次费用
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的年费缴纳事宜,根据相关规定,自授权之日起的每一年度,专利权人均需支付相应的年度费用以及因逾期而产生的滞纳金。
在此,我们将详细介绍每一年度的年费额度和缴费时间要求。
具体来说,实用新型专利在前三年内(即第1年至第3年)每年需要缴纳600元;自第四年开始,每年的缴费额上升至900元;接下来的三年(即第6年至第8年),每年的年费则为1200元;在最后两年(即第9年至第10年)里,年费升至每年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授予专利权那年的年费,应当依据专利局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中的明确期限进行按时缴纳。
此外,从第二年开始,所有的年度费用均应在前一年度结束之前提前一个月进行预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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