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专利费用
关于专利申请所需支付的费用问题,让我来为您详细解答。
若您计划申请发明专利,您需提前做好准备,需花费950元人民币,这其中包含了50元的印刷附加费用;但对于申请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类别的专利,则分别需要支付500元的相应费用。
然而,请注意,申请发明专利还需要额外交纳审核费用,金额为2500元人民币。
同时,专利的年度维护费用同样不容忽视。
例如,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方面,前三年内每年需要支付600元,此后随着年份的增长费用也将逐步提高。
而在发明专利领域,其费用更是呈现逐步攀升的趋势,1至3年期间每年为900元人民币,其后每年都会有所增加。
当然,如果您属于个人申请人范畴,那么前三年的申请费用以及年度维护费用均可享受一定幅度的优惠政策,从而节省下部分开支。
若选择聘请代理人进行协助办理,还需另行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二、申请专利费多少钱
1、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为5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为500元;
4、发明申请的审查费为2500元。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十一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申请专利费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