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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需要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25 次  来源:网络

一、发明专利申请需要什么

1、权利要求书:

详细阐述保障发明成果所需求的具体准则,主要针对的是其实际应用中的关键技术要素。

2、说明书摘要:

简要概述并概括发明的基本内容,篇幅在300字内完成最佳。

3、说明书部分:

阐明本项发明的归属技术领域;进一步明确相关背景知识对发明的影响;阐述研发此项目的实际目的;详尽陈诉本发明的技术实施方案;说明技术执行的功效以及优越性;展示实现这些效果所需的相关实验和数据支持

(1)若涉及机械领域的创新发明,应附上产品专利的结构图例,这将有助于描述产品的构造、形态特点,以及各部分组件及其连接关系,以及其运行原理。

(2)若为电学领域的发明,需提供所有零部件的名称,及其相互间的电子联系。

(3)对于化学领域的创新发明,应提供具体化学物质的名称,以及它们的制作方法,以及工艺条件等信息。

(4)若关于化工设备系统方面的发明,应提供各种设备之间的连接关系,以及和发明相关的设备的结构特徵、连接细节等。

(5)对于药物创新发明,需提供药物的配制成分、浓度、制造方法,以及临床或者动物研究的方法和实验数据。

涉及到微生物和生命科学领域的发明,还需提供必须进行生物保藏的证明材料。

4、若需要,请提供附图说明。

5、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

给予实际实例以详细解释说明本发明。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专利权授予年度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1)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怎么进行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进行的方式: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或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决定,对其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内容予以核实。若符合法定审查标准的,应当予以授权,并发给专利证书。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发明专利申请需要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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