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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利证书的时候能不能增加专利权人

发布时间:  浏览: 71 次  来源:网络

一、办理专利证书的时候能不能增加专利权人

在特定情况下,专利权人是允许有所增加的。

在专利正式提交申请之后,甚至在其得到官方授权后,也可以对专利申请人进行相应的变更操作,其中便包含了添加新的申请人这一项内容。

然而,这一过程必须遵循规定的程序,具体来说就是要向相关部门递交一份详细的变更申请书,并在此基础上取得所有原始申请人以及发明者的签名确认,同时还需缴纳200元人民币作为变更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发明专利的申请自申请之日起的三年之内,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深入细致的实质性审查。

若申请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以正当理由提出实质审查请求,那么该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撤销。

此外,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亦可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二、办理专利相关手续有哪些

办理专利相关手续有:

1、办理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相关手续有提出申请、经十八个月初步审查、领取专利证书等;

2、办理发明的相关手续有提出申请、经过十八个月初步审查和三年实质审查、领取专利证书等。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办理专利证书的时候能不能增加专利权人”,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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