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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买卖合同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481 次  来源:网络

一、协商解除买卖合同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毁损可以视情况确定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灾也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履行。

二、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有哪些?

1、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

法院

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 所有权为目的,因此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归买受人的义务。为保证出卖人能够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出卖人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2、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是常见的合同类型,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存在违约,或者双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都可以解除。因为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去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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