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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两个人的生活跟夫妻无异,本来其中一方认为两个人感情深厚应该可以走到结婚的地步,但是其中一方却有出轨、背叛感情或是女方在意外怀孕之后要求女方打掉孩子的行为,女方想要求赔偿。听一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一、同居期间可以要赔偿吗
要看情况,不是所有情况都能够获得赔偿,如果给另一方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居期间其中一方做了影响另一方的行为,导致另一方的权益、身体等等受到了损害,彼此的感情又走到尽头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离婚。同居期间遇到了对方伤害自己要求赔偿的情况,如果你需要找律师帮助你,可以在线咨询若悠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