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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没有婚姻的约束,一旦感情突然消失了就有可能破裂。一些情侣已经同居生活在一起多年,也有生育了子女,彼此的生活等等也早已经联系在一起了,但后来彼此感情变化还是要分手。若悠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同居关系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处理原则是什么
1、财产问题
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在同居关系破裂的时候,针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等处理的原则是彼此协商,如果协商不了打官司的话是很难解决掉的。关于同居关系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处理方面的问题,维护自己权益可以找好若悠网律师帮助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