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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取得的房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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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同居分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该如何定性?下面,若悠网小编将针对以上问题作详细介绍,尤其重点讲解同居期间取得的房产如何分割?

同居分手后的处理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经常会有未婚的男女朋友以共同名义贷款买房。但一旦中途分手,实际操作中,双方既非配偶关系,又已分手,那该怎么办呢?昔日的爱巢变成了今日的“伤心地”,情人间的感情没有了,剩下的只是分割财产前火辣辣的眼神。面临着财产分割的问题,小件商品碍着以前的情分,不要就不要了。房子就不行了,那可是大宗消费品,动辄几十万,无法割舍。那么,类似这样的财产又该如何处置呢?

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如果以个人名义买的(即《购房》上只有一个人的签名),那么房产就归个人所有。按照情理上来说,如果另一方也出钱了,应该归还另一方钱财,但前提条件是未签署购房合同书的一方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支付了其中的费用。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就无法收回房产(或钱物)。军与玲就属于这类情况。

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同居现象在我国是普遍存在的,同居分手必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当你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向专业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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