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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认定为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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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可能因为忍受不了另一方的某些方面而提出离婚,而这离婚里面可能就涉及了损害赔偿,那么如何能认定为离婚损害赔偿呢?下面就由若悠网的小编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认定为离婚损害赔偿

符合下列情形可以认定离婚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是配偶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终止婚姻关系的一种行为,而精神损害赔偿更是在离婚中所产生的必定方式。

二、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范围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

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可以依照最高法院《关于确定名师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根据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知识,倘若夫妻双方的离婚过程涉及损害赔偿,那么就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处理,这样有利于自己的权益保障。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若悠网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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