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那么夫妻之间是否具有扶养义务呢?对此婚姻法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呢?下面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相关的知识,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婚姻法中是否规定了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双方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生活上互相扶助的义务。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必然要求,并在共同生活中实现。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夫妻之间的扶养具有以下特点:(1)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产生,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的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2)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义务,也是权利。夫妻之间互相扶养的义务,也都有接受和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3)夫妻之间互相扶养的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扶养义务必须履行,否则,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
夫妻互负扶养义务,对保障夫妻正常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在一方无固定收入和缺泛生活来源,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等原因需要扶养时,另一方应依法履行扶养义务。
司法实践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一方工作,另一方不工作无生活来源,另一方是夫妻双方的收入差距较大,收入较少的一方支付了家庭中的必要开销后,无其他经济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均可以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向另一方要求其履行扶养义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夫妻之间是否有扶养义务的相关知识,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夫妻之间是有法定的扶养义务的,夫妻之间的扶养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希望小编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还有疑问请登陆若悠网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