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2017年2月7日,不满压岁钱全部上缴父母,家住省城包河区的初一女生刘芳(化名)跟母亲发生争吵后,年初五晚跑出家跟男同学去省城一网吧上网上了一天一夜。
今年春节假期,刘芳跟着父母回老家,走亲戚,收到了2000多元压岁钱。初五这天,母亲黄女士担心女儿拿这么多钱会学坏,提出帮她先存下这2000元钱。刘芳不同意,当晚跟母亲发生争吵,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当天晚上,刘芳父母报警。年初六傍晚,警方得知刘芳和一名男同学在大通路一家网吧上网。民警和刘芳家人迅速赶到该网吧,黄女士顺利接走了女儿。
民警告诉黄女士,“家长不妨做一个新年压岁钱规划,耐心跟孩子讲清楚。让女儿知道压岁钱都用在了最适当的地方,这样孩子是乐意看到父母帮她理财的。”
律师分析:
压岁钱到底该归谁
第一是压岁钱的归属,压岁钱毫无疑问求助孩子所有,主要是一般家长在给孩子压岁钱时都明确表示是给孩子的,一般都是直接给到孩子手里或者塞到孩子身上,而且根据风俗习惯,也是只有孩子才有挣压岁钱一说。所以说压岁钱的所有权完全彻底的属于孩子,不因男孩女孩,年龄变化等有所变化。
第二是压岁钱的支配权,一般享有压岁钱的都是孩子,未超过18岁,法律上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正因为此,家长们都毫无争议的代保管孩子们的压岁钱,因为孩子此时的消费意识,消费能力都不健全,自己甚至无法判断预见自己的行为后果,如果是投资,风险更大,孩子更是无法独立承担责任,所以投资因为孩子是绝对不能独自进行的。
虽然孩子有独立的财产,但是他的人格,行为能力尚未独立,所以应当由监护人,也就是家长来代理保管孩子的压岁钱,那么,孩子有权自己使用压岁钱买一些自己的学习或生活用品吗?这要根据孩子的年龄,所购买商品的价格,和孩子学习生活相关程度综合判断,比如说买个书本字典,学习用具之类的孩子当然有权独立购买,但是需要购买手机,笔记本之类的就要结合孩子的年龄,价格,社会环境等综合考虑,这类民事行为并不当然无效,有些事有效的,有些是效力待定的,需要家长确认才确定有效。
在这方面普遍存在家长不经意间混淆了孩子财产和家庭财产的界限,常见的是把孩子的压岁钱管到自己的口袋里去了,孩子的压岁钱总额没有确定的数目,孩子自己也不关心自己的压岁钱,这和我们的传统教育有关,一般家庭很少把孩子当作独立个体存在,也很少考虑尊重孩子的权利,比如会用打骂孩子的方式教育孩子,这就是典型的假以教育之名侵害孩子人身权利的行为。
律师表示:
家长在使用支配孩子压岁钱只能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而不得为自己或他人利益,如不得用孩子的压岁钱给自己买衣服,用孩子的钱看望亲朋好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