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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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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不代表就是失去了孩子了,还是拥有孩子的探望权,可以定期的行驶探望权去看看孩子。但是有些人却对于行驶探望权的方式不太清楚,不知道到底怎么样行驶才是正确的。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如何行使

行使探望权,涉及到直接抚养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我国婚姻法在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的问题上,规定了父母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的原则。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么行使?离婚后行使探视权要注意什么?

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夫妻是因为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在协商时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有些直接抚养一方甚至拒绝就探望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这时,探望权人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探望问题了。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责令其履行义务。经责令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一方也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对于子女不接受探望的,人民法院应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待子女消除顾虑后再执行。禁止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本文详细讲述如何行使探望权和探望权的强制执行。

在离婚之后双方已经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划分清楚了,也可以心平静和的坐下来好好协商下探望权行驶的方式、时间等。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行驶中遇到对方阻拦,来若悠网找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咨询服务是最好的选择,这里律师会为你解答任何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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