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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而抚养的责任不因双方离婚而改变,夫妻双方离婚的,确定子女抚养权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探望子女,那么探望权中止事由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探望权中止事由是什么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而不特利的情形消失的,探望权会恢复。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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