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否可行

发布时间:  浏览: 452 次  来源:网络

离婚之后两个人对于对方都是不信任,特别是抚养权方总是担心探视权方在探视孩子的时候,会将孩子拐走等等。于是就会要求对方在探视子女的时候,带上自己请的律师一起陪同,不得拒绝。若悠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一、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否可行

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即使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有不利因素,也不能变更探望权主体。并且将子女规定为探望的对象,只能被动的接受探望。这在司法实际中出现了很多矛盾和冲突。

同时,子女也不能成为探望权的义务主体,原因是法律上没有规定子女要接受探望的义务,子女也无法成为探视权案件执行中的被执行人;综上来看,在探望权中,子女既不承担权利,也不承担义务。

因此,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可行的,但本人或其他相关亲属必须同往,并且需要本人定期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二、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36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方式,而不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望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而离婚的父母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自己子女既无法律依据又不符合情理,更与现代文明社会发展不相一致。

在探视子女的时候如果有第三者陪同,对于联络感情是会有一定的影响,当事人如果觉得这类的探视要求不合理,可以找律师来帮助你。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探视权觉得抚养权方做法不合理为对自己有利应该找若悠网律师进行指导。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