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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外遇、恶意转移家产
法院仅将250万共同财产的40万判给男方
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朱先生出轨,被何女士发现并提出离婚。朱先生为此转移夫妻共有财产。昨日,青羊区法院判决:朱先生非法转移财产,250万的共同家产,他只能得40万两口子合开公司1998年,何女士与朱先生经过8年爱情长跑,结成终身伴侣。婚后,夫妻俩开了一家公司,生意蒸蒸日上,不仅在市区买了两套房子,存款也超过百万元。夫妻两人感情非常好。直到去年12月初,何女士拿起朱先生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把玩,突然看到一段不堪入目的视频,视频曝光丈夫外遇“我当时就懵了。”何女士回忆说,手机里播放的是一对赤身裸体男女的**视频,男主角正是朱先生。朱先生承认,他去年3月结识了视频上的女子,互有好感,后发生关系。手机上的视频是他们为了好玩拍下的,丈夫为离婚转移财产,何女士立即向朱先生提出离婚。而朱先生立即谋划转移财产,将近80万余元的股票全部卖出,并且从股票账户中取出现金20万元,同时将另56万元转入其名下的银行卡中。
法院宣判男方恶意转移财产可少分或不分何女士随即向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实朱先生确实在离婚前夕,转移了大量财产。法院认为,因何女士在向朱先生提出离婚后几天,朱先生将大部分股票全部套现,并将资金转移至其个人银行账户中。虽然转账后朱先生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何女士,但朱先生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相关规定,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对其可以不分或少分。最终,250万的共同家产,朱先生只得了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