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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360 次  来源:网络

一、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具体规定如下:

1、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2、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二、多份遗嘱中哪个优先

涉及到继承问题,其核心的就是采用何种继承方式及继承方案,因为这直接决定了得到的遗产的份额。存在多份遗嘱的话, 按下列方法选择适用:

1、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3、《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综上可知,公证遗嘱优先适用,最后订立的遗嘱优先适用。

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这是法律规范所明文规定的,对于那些突然去世没有来得及订立遗嘱的,就需要按照继承法之中,关于遗产处理的方式,来处理已经去世主体名下所有的财产。若是没有法定继承人,那么一般财产会归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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