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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577 次  来源:网络

一、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如下几项: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注意:

1、公民的收入。一般是指公民的工资、奖金、存款及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及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

2、公民的其他合同财产。一般包括公民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抵押权、留置权、典权;发明权、发明权中的财产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等等。

3、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要是死亡后或因死亡而产生的财产,如死亡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等均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

提醒的是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

根据有关规定,抚恤金的享受对象,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死者的配偶或真系亲属;

第二,这些亲属主要地或部分地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因此,从上述规定看,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作为遗产分割继承。

二、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但是继承法有特别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产的所有权从继承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取得了,不用再经过较为繁琐的登记确认产权。

但是继承下来的房产除了不经过登记就能够取得所有权之外,还是受有一些限制的。我国物权法又规定了,按照继承法取得的物权,当需要对于该物权进行处分时候,还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如果不经过登记,那么所做的物权处分行为就是无效的。所以,如果说对继承下来的房子没有另外打算的话,可以不用办理过户登记,但是还想做其他打算的话,那么最好还是去办理房产登记,将房屋登记到自己的名下,这样就可以方便未来对于其进行具体的再处分。

在当代社会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通常在进行继承的时候,需要弄清楚哪些遗产可以发生继承。目前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关于公民所合法拥有的收入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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