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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遗嘱指定监护人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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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的遗嘱指定监护人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遗嘱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二、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范围一般是其他近亲属,包括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一般来说,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指定其监护顺位后的范围内的人,担任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通过以上文章可以了解到,当父母作为被监护人的监护人时,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这样可以保证被监护人能够得到相应的保护和照顾,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监护人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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