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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子女可否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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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子女可否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孩子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变更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变更抚养权的方式

(一)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

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二)诉讼变更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

因此,很多时候,让离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气和地谈事情,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是难上加难的事情。

因此,但抚养方出现各种问题不再适合抚养孩子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同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根据我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

子女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因为这是父母行使的权利,孩子需要抚养一般都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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