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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离婚案律师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56 次  来源:网络

一、苏州离婚案律师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是2000—20000元,涉及财产纠纷的,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收费依据如下:

1、10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6%

2、10万元(不含本数)—50万元(含本数),按标的额5%收费。

3、50万元(不含本数)—100万元(含本数),按标的额4%收费。

4、100万元(不含本数)—500万元(含本数),按标的额3%收费。

5、500万元(不含本数)—1000万元(含本数),按标的额2%收费。

6、1000万元(不含本数)—5000万元(含本数),按标的额1.5%收费。

7、50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上部分1%

8、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费。

二、离婚财产注意事项

1、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2、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调解不成时,再进行判决。

3、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判离会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起诉一方虽然离婚诉请得到支持,但财产分割也同时保护了其的权益,就要承担诉讼费用。所以法院一般在离婚诉讼中就诉讼费用的处理掌握为由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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