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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法律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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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国家法律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计算抚养费要注意什么问题?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计算。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抚养费标准是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给付抚养费有一定的标准,需要按月总收入或年总收入的20~30%计算,若是存在特殊的情况,经过夫妻俩的协商,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抚养费。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和负担能力、孩子居住地的生活水平是计算孩子抚养费要考虑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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