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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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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第1-4项,是必备的材料)

5、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可知农民的宅基地不是属于遗产范围内的个人财产,不能写入遗嘱,则宅基地遗嘱公证无效,具体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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