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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94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而结束婚姻关系;二是诉讼离婚,即夫妻因各种原因无法达成离婚协议,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的,一般都会准予离婚;

2.双方因财产、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由法院通过判决,准予离婚。

3.一方要求离婚提起诉讼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符合“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4.一方失踪的,可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然后再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准予。

很多人认为夫妻离婚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行,也就是说要求是双方都要有离婚的意愿,但这仅仅是针对协议离婚而言的。现实中如果一方想离婚对方死活不同意的话,其实可以抛弃协议方式离婚,转而选择诉讼方式离婚,这也可以达到离婚目的。

二、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呢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无过错方可以与过错方协商分配财产,不能协商的,以照顾子女和保护无过错方为原则,即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除此之外,因为对方在婚姻中出现了过错行为,所以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向家暴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存在过错方财产分割首先应当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的一方。并不是过错方就不能够分到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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