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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对土地有继承权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7 次  来源:网络

一、出嫁的女儿对土地有继承权吗

房产证和土地证开发商一般是一起办理的。房产证是证明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土地证是证明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

在实践中,开发商销售房屋时统一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但个别情况需要分开办理的,具体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二、土地确权女儿是否可以继承

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不一样。

土地使用证是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件,是对该地块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凭借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房产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法律凭证。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范围。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有:

1、向村委申请,村委审核同意,进行公示。

2、到镇办建设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手续。

3、到国土所申请,填写文书。

4、经镇办审核。

5、市局上报政府批复。

6、通知户开工及办理登记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三、土地承包权能继承吗

土地承包权不属于遗产,一般不能继承。

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承包期内,承包地通常不因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土地由所在户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但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一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是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出嫁的女儿对土地有继承权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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