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要准备的东西有什么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双方的离婚协议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如果是到法院起诉离婚的话,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之前要准备什么资料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途径。这两种离婚途径均需使用的材料,主要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另外,如果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在办理离婚登记前订立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共同协商订立的,有关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的协议。
订立好离婚协议书后,男女双方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各三张二寸蓝底或白底的单人证件照,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起诉方还需要自拟一份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当包含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起诉方请求事项和理由等内容。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2、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抚养权、抚养费的证据。
3、财产的证据:包括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机动车辆登记产权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之前要准备什么资料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途径。这两种离婚途径均需使用的材料,主要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另外,如果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在办理离婚登记前订立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共同协商订立的,有关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的协议。
订立好离婚协议书后,男女双方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各三张二寸蓝底或白底的单人证件照,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起诉方还需要自拟一份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当包含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起诉方请求事项和理由等内容。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2、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抚养权、抚养费的证据。
3、财产的证据:包括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机动车辆登记产权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要准备的东西有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