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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算是近亲结婚

发布时间:  浏览: 106 次  来源:网络

一、哪些算是近亲结婚

法律意义上的近亲指的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之间结婚的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此类婚姻为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近亲结婚如何算

近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及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基于医学、人类学等领域优生优育的考虑。人类在漫长的历史演化进程中,逐步认识到,近亲繁殖容易导致物种退化乃至灭亡。

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关系过近的亲属或近亲属通婚,容易导致后代畸形,直接危害民族健康。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结婚条件是哪些

结婚的条件如下:

1、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结婚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缔结婚姻关系;

3、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哪些算是近亲结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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