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者有孩子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吗?
小三有孩子的,如果符合重婚的条件是可以告男方重婚的。重婚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第三者有孩子抚养权归谁?
1、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抚养权的,则法院会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下列情节可以作为法院优先考虑的因素: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不管想获得的是婚生子女,还是向获得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首先都可以与对方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想要向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收集相关证明自身满足起诉条件的材料,若是诉讼请求被受理,会被要求支付诉讼费用。
三、第三者有孩子抚养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非婚生子女抚养诉讼流程为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法院结合实际情形确定是否受理诉讼请求。
具体的流程如下:
(1)写起诉状,准备和孩子抚养和抚养费证据;
(2)以非婚生子作为原告起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跟进人民法院的排期开庭、财产保全、证据交换、调查取证;
(4)参加庭审,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5)跟进开庭后的各项工作;
(6)领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当事人对裁判不服的,可以上诉。
2、非婚生子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
(2)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
(4)民事起诉状。
3、离婚的抚养权变更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所以说,第三者有孩子的,如果符合《刑法》中所规定的重婚条件的,就可以起诉男方重婚。重婚又分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如果夫妻一方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对方登记结婚的,属于法律上的重婚;若夫妻一方未解除婚姻的情况下而同居的,属于事实重婚,以上的观点就是第三者有孩子可以告男方的回答。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