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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拘役什么情况不能探视

发布时间:  浏览: 112 次  来源:网络

一、被判处拘役什么情况不能探视?

一般都能探视,此外,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刑法》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被判处拘役什么情况下可以监外执行?

犯罪分子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三、被判处拘役什么情况下可以宣告缓刑?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四、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有哪些?

1、期限不同。

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2、是否关押不同。

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

3、参加劳动的待遇不同。

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

五、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拘留是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是适用于犯罪分子,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等;

(3)决定机关不同,拘役的决定机关是法院,而拘留是公安机关、检察院;

(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日。

六、一审判处拘役上诉结果有哪些?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七、员工被判处拘役是否可以辞退?

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员工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判处拘役什么情况不能探视的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事实上刑事判决书生效后执行机关不能阻碍家属探视犯罪分子。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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