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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是不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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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是不是合理

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的话,是不合理的。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而且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所以离婚后女方应当给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时约定不要对方的抚养费是否可以

离婚后双方自愿约定,可以不要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前提是直接抚养方的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

父母在离婚时,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其它原因往往会放弃对方承担抚养费或者少付抚养费,但这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抚养费的主张。

个案中如何判定“必要”和“合理”很关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抚养方经济状况下降,无法独自承担抚养义务,或是子女出现升学、疾病等情况时,对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后没有法定事由就反悔的,法律上不应予以支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另一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等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了孩子抚养费如何支付的,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是因为下落不明或者没有经济收入所以不支付抚养费的,则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是不是合理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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