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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户口必须迁出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9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了户口必须迁出吗

这并不必然如此。

需要根据具体情境进行判断。

在夫妻分别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当事人的户籍并非强制性要求必须迁离原地。

然而,若夫妻间存在着关于户籍迁出程度的具体协议,或是经过法庭的正式裁决或调解书明示过此类事项,那么就会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全部迁出。

当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其各自的户籍不仅能选择进行迁移,例如迁入到原结婚前所依赖的家庭住址,亦或是迁移至日常生活的主要地点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拆迁了能分到房子吗

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拆迁是否有份,要根据拆迁性质来决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通常是按照户口来作出补偿的。如果离婚后户口还在男方处,那么可以获得一定的拆迁补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需要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带着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了户口必须迁出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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