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身份证需要多少天
1.根据相关规定,身份证补办的时限通常不超出三十日。
然而,在实践操作中,公安机关将在收到公民正式申请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为其签发居民身份证。
对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为确保公平公正,办理期限可以适度延长,但延长期限总计不得超过九十个自然日。
2.在极特殊情况下,例如紧急需求使用身份证件,申请人无需携带其他证明文件,仅需手持户口簿前往当地公安局的办事大厅进行办理即可。
若受领人为本地区的常住人口,则可选择设立快速通道,待七个工作日之后便可领取证件,更快捷的方式是只需三个工作日便可取得新证。
而针对身处于异地且持有有效期限内暂住证的申领者,同样可前往所在区域所属的派出所进行申请和办理,如有需要,还可以同样享受加急服务。《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补办身份证后旧身份证还可以用吗
补办身份证原来的身份证就不能用了。因为在办理新身份证之后,旧的身份证会被依法回收,或者依法注销,在被回收或者注销之后,旧身份证就失去了其该有的效力,从而不能使用。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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