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是亲生的离婚时怎么判决
若夫妻之间存在非亲子关系之疑虑,离婚的定夺便显得颇为复杂;在这种情形下,养父母与生父母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最终选择离婚的话,被抚养的孩子大多应由实际的亲生父母亲自照料,然而这也并非固有的原则,法院通常将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在对子女的判决方面,离婚后的抚养权往往以观念为基础,更注重哪位家长不能够给孩子提供最好的成长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孩子不是亲生的能要求赔偿吗
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条款作为兜底条款,包含其他内容,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发生过性关系的才会引发目前的结果,女方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夫妻之间忠实义务,构成重大过错,男方有权请求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已经支付的抚养费能否主要要回,目前尚存有争议,但是主流观点是,男方在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的前提下、受欺诈而抚养非亲生子女的,并为此支出抚养费是应予以返还的。
具体返还的标准还是会根据双方的家庭情况、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综合判定后酌定金额予以返还。
在提起离婚诉讼期间,主张孩子非亲生的、并且已经发现孩子非亲生,可以提供初步证据予以证明,提供的亲子鉴定结果法院认定无效后,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重新做亲子鉴定,法院批准做司法鉴定后,女方若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也可以推定为确实不存在亲子关系,认定孩子确属非亲生,对男方的诉讼请求酌情予以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孩子不是亲生的离婚时怎么判决”,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