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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经判抚养权了还能要求重判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02 次  来源:网络

一、法院已经判抚养权了还能要求重判吗

在确定抚养权归属之后,该决定并不是最终结果,仍可再次提出上诉。

倘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那么未担任直接抚养职责的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抚养权重新作出裁定。

经法庭审理查明事实情况,如认定未承担直接抚养职责的一方的申诉理由确凿可信,且与其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已不再适宜继续履行抚养职责,反而后者更为适合担当起抚养任务时,法院将依法做出变动判决,将原来的抚养权授予给新的监护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法院已经判了,现在是否能申请缓刑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在被判刑之后如果法院发现罪犯符合缓刑的条件的,是可以处以缓刑的。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宣告缓刑:

1、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并且年龄不满18岁的、怀孕的以及年满75岁的;

2、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但犯的罪比较小的;

3、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在此期间有忏悔的;

4、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再宣告缓刑对社会不会造成危险的。

被宣告缓刑之后,人民法院还会监督缓刑犯的表现。对于之前犯罪情况比较严重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规定缓刑犯的活动局域,以及平日接触的人。如果被宣告缓刑的,身上还有其他附加刑的,则附加刑需要继续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已经判抚养权了还能要求重判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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