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过户
1、提前履行偿还贷款责任:
当分获房产所有权之一方具备相应财务实力时,可考虑提前还清银行的按揭抵押贷款,从而解除相关的抵押登记事宜。获得房产证书之后,两者可赴不动产登记单位完成产权过户手续。若提前还款存在实际困难,则考虑寻求专业的贷款公司协助,赎回房产证书。
2、改变贷款承担主体:
若分得房产的一方无法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可以与放款银行进行交涉,进而更改贷款当事人,重新签署住房贷款抵押协议条款。但是,此类方式在实施过程中相对较为复杂,实因银行在考量还贷风险和工作量等因素基础上,可能不愿意提供相应协助。
3、变更按揭交易:
若双方仅能短暂筹集资金来偿还贷款并得到了银行的认可进而决定执行交易变更(亦称“转按揭”),那么离婚一方便可以自我名义向其他银行申请执行此项业务,将抵押于银行处的房产证件解除押状态后前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然而,由于此类流程较为繁琐,如今众多银行已停止接受此类业务申请。
《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过户”,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